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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延長 至2025年6月14日

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,至2025年6月14日止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,至2025年6月14日止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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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家電,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,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,至2025年6月14日止。

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推出節能家電減稅措施,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每台可享最高新台幣2,000元退稅,減徵期間原至今年6月14日止。

依據經濟部估計,目前十年以上老舊電冰箱、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,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%。

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,續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,000元的實施期間2年,至2025年6月14日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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