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標示法修正 網路平台納管
立法院3日三讀通過「商品標示法」修正草案。經濟部表示,修正重點包括因應科技發展增加標示的彈性化、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,以及增列重大違法者可逕予處罰,對違規業者依情節為不同處分。
為使現行商品標示更完善,並基於國際接軌、消費者保護與企業經營效率間調和,經濟部商業司表示,商品標示法是規範市售一般商品的標示,考量近年來商業快速變遷及資訊科技蓬勃發展,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者主要購物方式之一,並且電子標示方式也隨之融入消費者日常生活,也成為這次修法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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