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權法翻修 公園播音樂免驚
阿公阿媽清晨在公園運動放音樂跳舞不必擔心侵權了!行政院會8日拍板《著作權法》修正案,民眾清晨在公園等戶外場所用自己手機或設備播放音樂,或教師進行遠距教學,將著作權人書籍放在網路上使用,若屬非營利合理使用範圍,都不構成侵權,不付費可以使用。
經濟部認為,現行著作權法無法因應數位匯流、雲端科技發展,參考先進國外法例,修法再強化著作權人保護,希望建構優質著作權保護環境,促進文化發展與產業競爭,提升國家整體產業的創新能量,這是經濟部對著作權法進行20多年來最大幅度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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