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旺旺中時愛台灣」抽獎活動
活動辦法:
將中國時報報紙上的活動印花(影印無效),剪下並集滿「旺旺中時愛台灣」七個字印花,貼於明信片,寄至:台北郵政79-002信箱 中國時報發行部企劃組 收,即可參加「旺旺中時愛台灣抽獎活動」。(活動期間: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)
(註:本活動原寄至公司地址,台北市艋舺大道303號4樓,因郵件過多,及另有一個零售通路錶真情抽獎活動即將舉辦,故本抽獎活動改寄至郵政信箱,敬請諒察。)
每月抽獎:奇美32型液晶電視乙台 (價值2.5萬元)
二月份起,月抽獎獎項每月增加(至十二月份止):
T-SKY多功能數位電視乙台(價值5900元),共3名。
ELLE-715型手錶乙支(價值5000元),共30名。
BenQ 1200萬畫素數位相機乙台(價值4200元),共10名。
每季抽獎:DSC半克拉裸鑽乙顆(市價6萬元);名牌手錶 乙支(市價4萬多)(共二名)
年度總抽獎:汽車乙部(市價約50萬元)
洽詢電話:0800-033088
活動網址:www.yi123.com.tw
(本活動保留變更等值獎品之權利)
抽獎日期及抽獎、領獎辦法及得獎名單公佈,敬請注意中國時報及網站公告。
「旺旺中時愛台灣抽獎活動」活動辦法
(一)、活動辦法:
將中國時報報紙上的活動印花(影印無效),剪下並集滿「旺旺中時愛台灣」七個字印花,貼於明信片,寄至:台北郵政79-002信箱 中國時報發行部企劃組 收,即可參加「旺旺中時愛台灣」抽獎活動。請註明寄件人姓名、地址(含郵遞區號)與電話。
洽詢電話:0800-033088中時客服組
(或上中時電子報查詢:首頁的「活動情報」-「中國時報服務台-抽獎,講堂...」)
抽獎日期及抽獎、得獎名單及辦法公佈,敬請注意中國時報及網站公告。(本活動保留變更等值獎品之權利)
(二)、抽獎活動注意要點:
1. 抽獎日期:
2月10日:一月份獎項 ,將於2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。 一月份中獎名單公告
(見證律師: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黃文玲律師,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5號A棟12樓,(02)2771-6669 )
3月10日:二月份獎項 ,將於3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4月12日:三月份獎項暨第一季抽獎(1、2、3月) ,將於4/12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5月10日:四月份獎項,將於5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6月10日:五月份獎項 ,將於6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7月12日:六月份獎項暨第二季抽獎(1-6月) ,將於7/12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8月10日:七月份獎項,將於8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9月10日:八月份獎項 ,將於9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10月11日:九月份獎項暨第三季抽獎(1-9月) ,將於10/11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11月10日:十月份獎項,將於11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12月10日:十一月份獎項 ,將於12/10公開抽獎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以上由中國時報發行部公開抽出。
100年1月10日:十二月份獎項暨第四季抽獎(1-12月)&年度總抽獎(整年的明信片),將於100年1/10公開抽獎,邀請旺旺中時集團總管理處公開抽出。 (並邀請律師見證)
2. 得獎名單公告:
抽獎後,隔天即於中國時報及網站(www.yi123.com.tw)公布得獎名單,並寄中獎通知單,確認身分(開立扣、免繳憑單之需)及通知領獎方式。
3. 領獎辦法:
須自行領獎。領獎地點:108台北市艋舺大道303號4樓 中國時報發行部企劃組。獎品價格超過13,333元以上者,依法代為預先扣繳15%機會中獎稅。(自公佈日起,三個月未領獎者,視同放棄。)
注意事項:
(一)本抽獎要點,以本報公告為準,並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要點之權利。
(二)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,本報將對中獎者製發扣免繳憑單,以及對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由本報需代扣繳15%機會中獎稅(外籍人士須繳交 20% )。得獎者須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,申報綜合所得稅。獎項金額未超過新台幣1,000元者,免稅。
(三)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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